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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拟就龚如心遗产案上诉至终审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12:56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中新社香港2月14日电 (记者 梁今)香港商人陈振聪就已故亚洲女首富龚如心遗产案提出的上诉,14日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驳回。

  2月14日正好是西方情人节,这个裁决对于一直坚称与龚如心真心相爱的陈振聪来说可能不是滋味。但陈振聪很快就透过公关公司表示,对裁决虽然感到失望,但尊重判决,称已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并重申自己手持的龚如心2006年“遗嘱”绝对真确。

  去年2月,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陈振聪所持有的2006年“遗嘱”属伪造,华懋慈善基金获得龚如心遗产继承权。陈振聪须同时负责华懋基金的大部分讼费,以及香港特区律政司代表介入此案的法律费用。

  上诉法庭于今年1月10日就陈振聪提出的上诉展开庭审。陈振聪的代表律师在这次审讯期间,指责一审的主审法官林文瀚在评估证供时犯错,并播出录像片段,试图证明陈振聪与龚如心的“恋人”关系。

  华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师则指出,原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已经承认了陈振聪和龚如心的“恋人”关系,但即便如此,龚如心也不一定要把全部财产留给已婚的陈振聪。

  上诉庭14日颁下的判词指,陈振聪在案中不诚实,滥用司法程序,因此在毫无疑问下驳回他的上诉,以及要他支付逾2亿港元的惩罚性讼费。

  华懋慈善基金主席龚仁心获悉裁决后,称兴奋到难以形容,又指陈振聪输在贪心,证明“天地有正气”。

  现年51岁的陈振聪于去年2月3日,即高等法院原审争产案颁下判辞翌日,遭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登门以伪造遗嘱罪行拘捕,被扣留警署33小时后,才获准以港币500万元现金担保外出候查,期间须多次返警署报到至今年4月。(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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